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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28, 2024 23:39:59 GMT -6
性空间。 司法能动主义可以被概念化为“超越法律体系本身所施加的限制行使管辖权,这在制度上是司法机构采取行动的责任,解决主观性质的争议(利益冲突)和客观性质的法律争议(规范性争议)”。冲突)。” []。 从这个意义上说,司法能动主义最终产生了被认为冒犯三权分立的结果,尽管在巴西,高等法院拥有对法律和规范性法案是否符合宪法的控制权。 当法律体系中预见的地方法官的决定找到使新的解释技术蓬勃发展的沃土时,我们就进入了司法能动主义领域。 法官必须保持公正,但不能忽视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信念,而司法能动主义使得管辖范围的扩大成为可能,仿佛关于民主政治进程的辩论被管辖职能所包围,暴露了司法行动的困难。行政和立法部门符合保障基本权利的更公平社会的前提。 顺便说一句,伟大的吉马良斯·罗莎在《Grande Sertão: Veredas》中已经说过:“我需要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就是坏的,因为黑色在一侧,白色在另一侧,让丑陋分开。美丽和欢乐远离悲伤!(……)这个世界很复杂……”。 对于联邦最高法院部长路易斯·巴罗佐来说,司法能动主义是积 电话号码数据 极的,因为它有“一种具体和主动的方式来解释宪法,扩大其含义和范围。它通常适用于立法权被收回的情况,政治阶层和民间社会之间存在一定的错位,阻碍社会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在巴罗佐看来,司法能动主义是司法化的近亲,其根源在于国家的再民主化、全面宪政和巴西的合宪控制体系。 激进主义将通过直接适用宪法文本未涵盖的情况、立法者颁布的规范性行为的违宪声明以及公共权力的强制行为或弃权行为来体现。 巴西以大陆法系(法律至上)为主导,通过第号宪法修正案改革司法机构,为联邦最高法院创造具有约束力的先例(从普通法系引入)铺平了道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联邦宪法》第条,根据该条,最高法院可以依职权或经其三分之二成员的决定批准一项对司法机构以及直接和间接机构具有约束力的摘要。 公共行政,因此到达行政部门。 具有约束力的先例被认为是针对立法者不作为而采取司法行动的动力,未能确保宪法监管规范。 因此,司法机构有责任采取措施纠正这些违法行为。 宪法文本充满了“法律将定义”某一点的迹象,这由立法部门来执行,如果不遵守,就会调用STF。 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对公务员针对基本活动的罢工权的规定。报告部长 Gilmar Mendes 确定了第 ,/ 号法律的适用,该法律规范私营部门的罢工,直至遵守新的监管法。这引发了有关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有关休市折扣的规则的法律争议。 STF的另一项重要决定是去年做出的,当时它分析了对合宪性的直接行动和以及对违宪的直接行动,和,,通过宣布参考利率(TR)违宪,建立了纠正劳动债务的论文。 )作为更新债务的指数,并建立 Selic 作为修正指数。在知识阶段被延迟的正在进行的过程能够追溯应用 Selic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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